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建设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大兴区和石景山区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19.41亿元,环保投资26475.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22%。工程建设情况: 2000年11月八达岭高速公路-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段工程开始施工,2003年10月京石高速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段工程建成通车,至此五环路至此全线贯通。环评单位:交通部公路所验收调查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现状监测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朝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海淀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大兴环境保护监测站、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等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防尘、降噪和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临时便道、拌合站等施工占地进行了恢复与绿化。工程为避免交通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在36处敏感点设置了隔声屏障,对9处敏感点安装了隔声窗。严格执行《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为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污染对饮用用水源的污染,在红山桥(京密引水渠)和永饮桥设置了桥面雨水收集系统。三、验收调查的最终结果公路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五环路两侧已基本建成了百米绿化带,有效的在施工期及生态恢复时进行了植被恢复和绿化工作。五环路自取消收费以后,车流量大幅度的增加,造成交通噪声严重超标,公路周边居民反映强烈。通过排查,建筑设计企业对沿线环境敏感点进行逐一治理,但由于治理资产金额来源未落实的原因,治理周期较长,现已基本完成。工程噪声治理主要隔声窗与隔声屏障方式,由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单位做设计、施工,根据监测单位的检测结果,隔声窗的实际隔声量为21.7~39.4dB(A),隔声屏实际隔声量为14.6~21.7dB(A),均能有效的减轻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鄂东500kV环网输变电工程孝感至汉口段及汉口变电站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湖北省电力公司建设地点:湖北省的武汉市和孝感市。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221.1万元,占总投资的4.8%。工程建设情况:孝感~汉口线月投入试运行。环评编制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管理。本工程在设计文件和环评报告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大部分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营以来已得到落实。三、验收调查的最终结果1、工程全线未穿越自然保护区,所在区域没有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变电站永久占地4.25hm2,线,均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了补偿,未对农业生产没有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建筑设计企业在工程中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生态恢复等措施以及管理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现场调查,本工程没有引发明显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本工程采取的上述措施及时有效。2、变电站进行了绿化,目前大部分绿化植物生长良好,取得了较好的防护及景观效果。3、工程沿线kV汉口变电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kV/m的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要求,无线电干扰值也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dB(?V/m)的标准要求。4、工程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1类标准要求。汉口变电站所界噪声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1类标准要求。5、变电站生活垃圾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储存池,污水储存池与雨水收集池并列,共同回用于站内绿化。6、工程固态废料大多数来源于变电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外运,统一处理。7、湖北省电力公司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设有专职环境保护人员,从管理上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金昌冶炼厂熔炼工艺改造及环境治理工程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浸没式喷枪熔炼炉;改造现有2套单转单吸制酸系统为双转双吸制酸系统,并增建一套双转双吸制酸系统;增建阳极炉;新建铜电解厂房;新建余热锅炉及发电机组;新建2套6500m3/h制氧机组工程;改造现有2套循环水系统并增建6套循环水系统;增建污酸处理站,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工艺;新建熔炼炉烟气收尘和吹炼炉烟气收尘等。
项目建设后,生产规模将达到年产粗铜8万吨,电解铜8万吨,硫酸32.71万吨。建筑设计企业: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冶炼厂。建设地点: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金昌冶炼厂位于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县境内,南距铜陵市约4km,西距长江1.5km。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8月开工建设,2005年10月份竣工。2006年9月开始做试生产。其环保设施按设计的基本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安徽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院。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铜陵有色建筑安装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主要来自于熔炼烟气、阳极炉烟气、制酸尾气、环境集烟烟气(通过环境集烟罩收集各泄漏点烟气)等排放源。通过提高硫利用率,收尘器收尘,以天然气代替重油等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冲渣水、生活垃圾污水,这些污水经污水站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设备冷却水等均循环使用,其它清净下水及污水站处理站溢流废水等经总排放口外排。项目固态废料年产生量为265183吨,主要有:铅滤渣返回生产系统回收利用;危险固废硫化滤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非危险固废中和渣渣场填埋,其他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三、验收监测结果备料系统新建的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1mg/m3,排放速率最大为0. 28kg/h。新建制酸系统尾气中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19.5mg/m3,汞及其化合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30 mg/m3,砷及其化合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16 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为291mg/m3;老制酸系统尾气中,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43.5mg/m3,汞及其化合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3 mg/m3,砷及其化合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2 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为210mg/m3;环境集烟烟囱外排的废气中,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38.7mg/m3,汞及其化合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18 mg/m3,砷及其化合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94 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为406mg/m3;厂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SO2最大浓度值0.358mg/m3、硫酸雾最大浓度值0.102mg/m3、颗粒物0.836mg/m3。以上指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阳极炉排气筒外排废气中烟尘最大浓度为5mg/m3,SO2最大浓度为19.2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88kg/h和8.81kg/h,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厂区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值范围为7.62~8.37,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SS25mg/L、CODCr43mg/L、石油类2.0mg/L、氨氮7.22mg/L、BOD59.1mg/L、总铜0.240mg/L、总锌0. 246mg/L、氟化物0.364mg/L、硫化物0.78mg/L、氰化物0.004mg/ 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的要求。渣场附近上下游地下水的水质各监测项目监测结果最大值为pH7.76~7.88、砷0.021 mg/L、汞0.0008 mg/L、铜0.034 mg/L、镉0.009 mg/L、铅0.044 mg/L、六价铬<0.004 mg/L、锌0.247 mg/L,均满足《地下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T14848-1993)Ⅲ类标准要求。昼间、夜间厂界噪声6个点位,监测结果全部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敏感点2个点位,监测结果全部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要求。技改后该项目年外排废气1.616×105万m3,废气中各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为:烟尘10.06吨,粉尘0.91吨,SO2307.97吨,硫酸雾24.79吨,均满足安徽省环境保护局核定的的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热能综合利用(2×25兆瓦机组)技改工程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2.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726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9%。工程建设情况:1#、2#机组于2005年1月开工建设,2007年6月1日投入试生产。环评编制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昊华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再发隔音墙公司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清华同方(鞍山)环境工程公司、昊华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火电一公司、天津再发隔音墙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经新建废污水处理站后全部回用,全厂废水不外排。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和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150米高烟囱排放,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脱氮空间。本工程新建3台袋式除尘器、1套双碱法炉外湿法脱硫装置、1套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密闭煤棚及临时渣场、140米隔声墙等设施并安装有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本工程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有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6.44万吨。粉煤灰和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工程对很多类型的噪声源采取了降噪、隔声等措施。三、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1#、2#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3毫克/立方米、62毫克/立方米、220毫克/立方米,150米烟囱出口烟气黑度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0.613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南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分别为51.1-51.5分贝、49.9-50.0分贝,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东、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分别为61.5-71.6分贝、59.1-66.5分贝,均超出《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北厂界噪声超标受风神轮胎公司动力车间及铁十五局修理厂噪声影响所致,东厂界噪声超标受东环路交通噪声影响所致。北厂界2个敏感点昼、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分别为54.8-56.3分贝、47.2-49.2分贝,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按实际监测结果计算,本技改工程烟尘排放量为19.0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9.3吨/年,均符合河南省环保局总量控制指标。钦州燃煤电厂一期工程2#600MW机组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工程投资:1#、2#机组实际投资43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47341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工程建设情况:2#机组于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07年11月2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脱硫设施2007年11月2日投入试生产。环评编制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省电力工程咨询院、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脱硫废水单独处理,全厂废水不外排。锅炉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和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210米高烟囱排放,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脱氮空间。本工程新建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并安装有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本工程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有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33.6万吨。粉煤灰和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工程对很多类型的噪声源采取了降噪、隔声等措施。三、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2#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1毫克/立方米、183毫克/立方米、316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验收监测期间,温排水平均温升为7.0~9.1℃,低于环评预测的9.8℃温升(冬季)。1℃温升包络面积小于环评预测范围。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范围值为52.0分贝~60.2分贝,夜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范围值为45.5分贝~52.4分贝,均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按实际监测结果计算,一期工程(1#、2#机组)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为191吨和2843吨,废水全部回用(无COD排放),均符合钦州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国电电力庄河发电厂新建工程(2×600MW发电机组)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国电电力庄河发电厂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工程投资:实际投资51.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5.74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1%。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5年6月28日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7月 17日(1#机组)、2007年9月29日(2#机组)完成并网,于2007年8月6日(1#机组)、2007年11月5日(2#机组)投入试运行。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北京龙源工程公司、山西电建一公司、东电三公司、东电四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工程排水系统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分别为生活垃圾污水排水系统、工业废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排水系统采用重力流方式排至相应排水泵房,生活垃圾污水和工业废水分别经处理后回收至输煤冲洗水系统,厂内工业废水及生活垃圾污水全部回收重复利用,不外排,废水的回用率为100%,厂内雨水经雨水管道排至黄海。电厂海水直流冷却产生的温排水,经厂区东侧的排水口排入海域。工程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为燃煤燃烧后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和脱硫副产品石膏。固态废料年产生量约为75.54万吨,其中粉煤灰和炉渣为70.76万吨,石膏4.78万吨。固态废料目前全部综合利用,大多数都用在制水泥、制砖、石膏制造等。三、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1#锅炉出口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7.6mg/m3、75.0mg/m3、419mg/m3;2#锅炉出口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9.1 mg/m3、79.0 mg/m3、432mg/m3,210m烟囱出口的烟气黑度小于1级(林格曼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共布设6个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40.7~52.4 dB(A)和33.3~45.6 dB(A),均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厂区北侧黄圈村居民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51.4~51.5dB(A)和35.6~35.8 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500小时计算得出,国电电力庄河发电厂全厂废气烟尘、SO2年排放量分别为445.5吨/年、1650吨/年,均满足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烟尘:1000吨/年,SO2 :3100吨/年)。张家口污水处理工程(宣化区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张家口市宣化区排水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2.6亿元人民币,全部为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00%。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9月开工建设,2006年9月投入试生产。环评编制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华北市政设计院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河北省第二建筑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本工程新建12万吨/年A2/O工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洋河,2t/h锅炉烟气经除尘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烟囱排放,新建污泥脱水装置并安装有废水在线监测仪器。本工程产生的固态废料包括脱水污泥、炉渣等,年产生量约2.88万吨。目前脱水污泥农用,粉煤灰综合利用,粗、细格栅和旋流沉砂池产生的固态废料量收集后送张家口市城洁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填埋。工程对很多类型的噪声源采取了降噪、隔声等措施。三、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总排水口pH值范围为7.2~7.5,悬浮物、COD、BOD、TOC、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六价铬、硫化物、总氰化物、色度、总铜最大浓度日均值分别为29 毫克/升、58毫克/升、18.8毫克/升、21.5毫克/升、0.1毫克/升、0.1毫克/升、0.498毫克/升、2.60毫克/升、0.05毫克/升、0.009毫克/升、0.03毫克/升、0.004毫克/升、2(色度无量纲)和0.003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二级标准。粪大肠菌群最大监测值为2300个/L。污水处理厂厂界臭气浓度小于10,氨、硫化氢的最大监测浓度分别为0.20 毫克/立方米、0.00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和参考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17毫克/立方米、696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林格曼1级,烟囱高度25米,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8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等效声级范围为47.3-50.4分贝,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39.1-43.5分贝,均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类标准。污泥中总镉、总汞、总铅、总铬、总砷、总铜、总锌、总镍的最大监测值分别为4.9毫克/千克、0.216毫克/千克、85毫克/千克、2.01毫克/千克、73毫克/千克、113毫克/千克、19毫克/千克和1毫克/千克,均符合《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按实际监测结果计算,本工程COD年排放量为2028吨,低于环评预测排放量(COD5694吨/年);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1.1吨/年、6.5吨/年。烟尘排放量与环评预测相当(烟尘1.1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略高于环评预测排放量(二氧化硫5.1吨/年)。新疆吐鲁番火电厂2×125MW工程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新疆华电吐鲁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0.5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602万元,占总投资的5.33%。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8月开工,2006年10月全部建成投产试运行。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新疆尔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工程每台锅炉分别配套1台双室三电场静电除尘器,2台炉共同采用一座15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工业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排污水、化学车间酸碱废水、输煤系统冲洗水等。生产废水净化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和处理后的生活垃圾污水一并由总排口。工程灰、渣年产生4.2万吨/年,目前全部运至灰场贮存。三、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1#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42毫克/立方米、1240毫克/立方米、460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要求。2#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19毫克/立方米、1360毫克/立方米、53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要求。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0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污水总排放口pH、CODCr、悬浮物、BOD5、石油类、氨氮、总磷测定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Ⅱ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昼间最大值54.8分贝,夜间最大值48.2分贝。均达到《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500小时计算得出,公司全年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为128吨、5462吨。均符合新疆尔自治区环保局环评批复意见总量指标要求(烟尘263t/a、二氧化硫8135t/a)。宁波市江东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8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880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00%。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6月开工建设,2006年10月投入试生产。环评编制单位: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本工程产生的废水最重要的包含工程服务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系统收集的工业和生活垃圾污水及本工程自身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入本工程进行二级处理后,尾水排入奉化江;本工程大气污染物为污水输送和处理过程中散发出的恶臭类气体,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H3和H2S;本工程的固态废料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的格栅所产生的栅渣、沉砂池沉砂和脱水污泥。污泥经脱水送宁波明耀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无害化处置),而格栅渣、沉砂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目前污泥的产生量约为86吨/日。该厂有健全的环保组织机构、环保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三、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总排口pH值为6.94~7.30,污染物排放日均最高浓度分别为:色度8倍、SS 13mg/L、BOD5 2.0 mg/L、CODCr 40mg/L、石油类0.44mg/L、动植物油0.45mg/L、硫化物<0.020mg/L、氨氮0.509mg/L、六价铬0.017mg/L、LAS 0.15mg/L、苯胺类0.036mg/L、粪大肠菌群3325个/L,监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总磷日均最高浓度0.353mg/L,符合环评批复标准限值的要求;TOC日均最高浓度15.4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厂界废气NH3、H2S、臭气浓度、CH4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6个厂界噪声测点,监测结果昼间噪声为52.6~59.6dB(A),均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6个测点噪声为50.0~54.7dB(A),超标1.0~4.7dB(A)。3#测点超标4.7dB(A),厂界外75米处为杭甬高速公路。厂区周界无敏感点。监测污泥压滤机出口污泥监测结果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铬、总汞含量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的要求。批复对污水处理厂排放总量无要求。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8760小时计算得出,本项目监测排放污染物总量CODCr为2041t/a,氨氮为25.0t/a,总磷为13.7t/a。攀煤集团煤矸石发电(技改)工程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3.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22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3.3%。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12月开工,1#机组、2#机组分别于2006年5月17日、2007年1月15日投入试运行。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工程锅炉烟气采用炉内脱硫、配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脱硫出尘后,共用一座15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产生的工业废水最重要的包含酸碱废水、含油废水、含煤污水。各类废水经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入复用水池,重复利用。生产区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收集进入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徐家渡片区暗涵排入金沙江。厂区雨水经雨水口汇集入厂区雨水管网,通过雨排口排入徐家渡片区暗涵,最终排入金沙江。该工程粉煤灰年产生量约为38.25万吨,大部分干灰送到水泥厂、建筑施工工地等进行综合利用,另一部分则调湿后用车运至临时灰场堆存。机组产生的炉渣年产生量约为25.5万吨,全部堆存至临时渣场。三、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11#机组锅炉外排废气中烟尘、SO2和NOX排放浓度分别为68毫克/立方米、175毫克/立方米、40毫克/立方米;12#机组锅炉外排废气中烟尘、SO2和NOX排放浓度分别为54毫克/立方米、126毫克/立方米、67毫克/立方米,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2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煤场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838毫克/立方米,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外排废水中pH及BOD5、CODCr、SS、动植物油、LAS、氨氮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厂界噪声监测点中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超过《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受冷却塔噪声影响的水厂宿舍的环境噪声监测昼、夜间监测值范围分别70.6-71.0分贝、70.6-71.2分贝,均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3类标准限值。水厂宿舍中的居民已搬迁,目前为该厂职工临时住房。按年生产时间5000h计,该厂2×135MW机组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为186吨、704吨,均满足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浙江华能玉环电厂百万级超临界机组新建二期工程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新建2х100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配2х2810吨/小时煤粉炉,配套建设三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低氮燃烧器,工程采用海水直流冷却方式,锅炉用水采用海水淡化技术,沿用一期工业废污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污水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及煤码头及综合码头等。灰渣分除,水力排渣,沿用一期备用灰场。
建设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大麦屿经济开发区玉环半岛西侧,小麦屿北侧,乐清湾东侧,属于滨海电厂。工程投资:工程建设静态总投资额68.0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额7.69亿元,占总投资的11.30%。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8月28日开工,3#、4#机组于2007年11月完成168小时试运。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浙江火电建设公司、天津电力建设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二期工程采用低氮燃烧器,每台锅炉配置三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设施,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脱硫后,由240米高烟囱排放,安装2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碎煤机间、输煤转运站、灰库、石灰石粉库等处加设22台多管冲击式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等,防止二次扬尘。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生产废水最重要的包含循环水排污水、化学水处理排污水、输煤系统冲洗水和除尘水、主厂房冲洗水、含油废水、锅炉酸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等。二期工程沿用一期工业废污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污水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等,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复用水池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产生炉渣、煤灰和脱硫石膏,目前100%综合利用,沿用一期备用灰场。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三、验收监测结果3#、4#炉出口烟尘、SO2、NOX浓度最大值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的第3时段标准,240米烟囱烟气黑度为小于1级。煤场共布设4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颗粒物最大监控浓度为0.297毫克/立方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温排水余氯未检出,取排水温差平均为9.4℃,契合设计升温10℃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二期烟尘年排放量170.7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1994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14100吨,其中烟尘、SO2 年排放量达到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国电库车发电厂新建工程(2×135MW发电机组)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新疆库车县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1.07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6349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5.74%。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4年8月8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5月(1#机组)、2006年12月(2#机组)投入试运行。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科院院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新疆电力设计院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新疆电建。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新疆环境监测总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每台锅炉分别配套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燃烧烟气由一根高150米的烟囱排大气。工业废水及生活垃圾污水经分别处理达标,可供给输煤系统、除灰渣系统、煤场喷洒、厂区绿化等使用。循环冷却水的排污水,进入污水泵房直接外排。工程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为燃煤燃烧后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固态废料年产生量炉渣约为0.9648万吨,粉煤灰8.63万吨。固态废料目前全部综合利用,大多数都用在制水泥制造。三、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1#、2#锅炉出口烟尘、SO2、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150m烟囱出口的烟气黑度小于1级(林格曼级)。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64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总排口pH、CODCr、悬浮物、石油类等主要污染物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厂界共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45.3~71.7dB(A)和46.6~72.7 dB(A),1#、2#、4#三个点噪声均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3#点噪声超标,厂界外无敏感点。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300小时计算得出,一期工程烟尘、二氧化硫、CODcr年排放总量分别为10.6吨、4234.7吨、10.8吨,均满足新疆尔自治区环保局环评预审意见的要求。国电永福电厂2×3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一、工程基本情况
在原有2×135MW汽轮发动机组上,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300MW亚临界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新配置两台1025t/h燃煤锅炉。工程于2005年6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3#、4#)分别于2007年1月23日和2007年7月19日投入试运行,配套建设的烟气除尘环保设施同时投运,烟气脱硫设施分别于2007年9月和12月投入运行。
位于广西桂林市西南约35km的永福县苏桥镇,距永福县城约18km。二期主体工程建设于一期工程预留扩建场地内。工程实际总投资为23.61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68亿元,占总投资的15.5%。工程年生产上班时间5000小时。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环保验收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项目基本执行了国家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到了项目的立项、环评等工作, “三同时”方面除了脱硫系统稍后投入运行外,静电除尘、污水处理设备等基本按照设计的要求做了“三同时”的建设,已建成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排放的污水和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基本能达标排放。公司成立了环保负责机构,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项目的固态废料得到了有效的综合利用和妥善的处置。三、验收监测结果电厂总排口废水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为:化学需氧量42mg/L,悬浮物28mg/L,石油类0.8mg/L,生化需氧量4mg/L,氨氮0.45mg/L,pH值范围8.0~8.8,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污染源一级标准。3号、4号机组烟气经除尘脱硫后,出口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监控点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7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1.3 ~58.1 dB(A)之间,均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夜间1号测点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2.1~53.0dB(A)之间,超《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其余3个测点噪声达标。1#测点设在厂界北面,厂界外约2000米为桂海高速公路(桂林至北海),之间为山丘树林,没有环境敏感点。本期工程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年排放量分别为438吨、3032吨和5874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消减目标责任书给出的3600吨/年指标。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200万吨钢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2002年4月,永锋公司第一座棒材生产线万吨钢/年技改配套工程”,建设内容有2×60m2烧结机、1×60万t链篦机回转窑、2×450m3高炉、2×45t顶吹转炉和2台四机四流方坯连铸机、制氧机等配套设施;其中,2×450m3高炉和2×45t顶吹转炉、2台四机四流方坯连铸机于2004年1月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2×60m2烧结机一边建设一边改造,面积扩大为2×70m2,分别于2004年3月和7月建成投产;60万t链篦机回转窑于2005年12月建成投产;2×45t转炉于2006年7月改造为2×60t。2005年,永锋公司开始实施“200万吨钢/年技改工程”,建设内容有1×180m2烧结机、1×1080m3高炉、1座棒材生产线#棒材车间)及煤气回收系统、循环水系统改造、TRT余压发电等辅助生产设施。其中,180m2烧结机和1080m3高炉于2006年8月投产,2#棒材生产线月建成投产。
建设单位: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6.9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884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0.73%。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2年4月开工建设,2003年3月,开始实施“100万吨钢/年技改配套工程”。 2005年,开始实施“200万吨钢/年技改工程”。环评编制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北省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冶集团马鞍山设计研究总院,山东省冶金设计院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十三冶、二十冶、二十二冶;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该工程废气污染源基本按照环保设计的基本要求分别建设了静电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两级多管除尘器和双文氏管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生产废水采用清污分流、串级使用和循环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工业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水采用毛管渗滤工艺做处理,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道路喷洒和绿化等。该项目产生的固态废料最重要的包含除高炉渣、钢渣、除尘灰、除尘污泥、氧化铁皮、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所有固体废弃物全部进行了综合利用,炼钢产生的钢渣经磁选后与高炉水渣一并出售作水泥原料,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氧化铁皮、除尘灰、湿法除尘产生的污泥等送烧结工序重新配料烧结,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进行无害化处理,厂内贮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建设。三、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石灰窑、烧结机机头、高炉出铁场、轧钢车间加热炉烟(粉)尘、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其它各排尘点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的要求。原料堆场周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为0.89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高炉车间、炼钢车间、轧钢车间烟(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分别为2.79mg/m3、0.94mg/m3、0.35mg/m3,均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标准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6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值范围在52.1dB(A)~60.1dB(A)之间,均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Ⅲ类标准的要求;夜间2#、3#、4#、5#、6#点监测范围在50.8dB(A)~54.7dB(A)之间,均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1#和4#点监测范围在57.9dB(A)~59.6dB(A)之间,均超过了上述标准的要求,超标范围为2.9 dB(A)~4.6dB(A),超标根本原因为308国道交通噪声、济邯铁路交通噪声及本厂棒材车间生产噪声所致。6个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范围在50.2dB(A)~57.3dB(A)之间,均达到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中3类标准的要求;夜间敏感目标7#、9#、10#、11#、12#厂界噪声监测范围在48.8dB(A)~54.5B(A)之间,均达到上述标准的要求,8#点监测范围在57.2dB(A)~57.8B(A)之间,均超过了上述标准的要求,超标范围为2.2 dB(A)~2.8dB(A),超标根本原因为济邯铁路交通噪声及本厂棒材车间生产噪声所致。根据监测结果计算(上班时间按330天7920小时计),本工程烟(粉)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1091t/a、2776t/a,均满足德州市环保局核定的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200万吨焦化工程建设项目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新建4座55孔6m焦炉及煤气净化系统。焦炭生产规模200万t/a,煤气处理量为105600m3/h。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座55孔6m焦炉、备煤车间、煤气净化车间等生产设施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二期工程建设2座55孔6m焦炉并增加部分设备,并预留干熄焦位置。新建工业废气、废污水处理设施,固废处置妥当。
建设单位: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工程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冶金工业园区。工程投资: 17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57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7%。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2007年5月投入试运行。环评编制单位:中国冶金建设集团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总院。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鞍山焦化耐火设计研究总院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河北、辽宁安装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本工程产生废水2824.4m3/d,全部用于熄焦,不外排。备煤系统采取污染控制措施有:在受煤坑和贮煤场设喷雾洒水除尘装置,采用水雾喷淋抑尘,在煤场设专用防风网,以降低煤尘的逸散;在配煤破碎机室设置2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其除尘效率为99%,除尘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运煤通廊及转运站设计成封闭式。1#、2#焦炉装煤时逸散的烟尘捕集后经装煤车上的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推焦时采用带有吸气罩装置的推焦车将推焦时逸散的烟尘收集起来,送入设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地面除尘站,烟尘经净化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3#、4#焦炉在装煤、推焦时,为减少烟尘逸散,在地面除尘站设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熄焦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焦尘,且为阵发性,维持的时间约2分钟。熄焦塔高36m,塔顶设有折流式木格捕尘装置,可将大部分焦尘和水滴捕集下来,捕集效率达60%。焦炉加热采用经过净化后的煤气,减少了其中的污染物量,燃烧后的废气通过4座125米高烟囱放散。三、验收监测结果1#、2#装煤消烟除尘车除尘器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并(a)芘浓度及排放量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焦炉推焦除尘器地面站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并(a)芘浓度及排放量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备煤、焦转运站除尘器颗粒物及排放量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脱硫再生塔尾气氨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硫铵干燥尾气氨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4座焦炉烟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排放量,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4台焦炉炉顶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苯可溶物、苯并(a)芘,符合《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1997年1月1日起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机械化炼焦炉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苯并(a)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氨、硫化氢,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标准。厂界噪声昼间值、夜间值,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烟(粉)尘466.2吨/年、二氧化硫123.8吨/年、氮氧化物247.9吨/年、氨0.0015吨/年、苯并(a)芘499.4克/年,其中烟尘、二氧化硫符合本项目环评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986.6吨/年、二氧化硫124.2吨/年要求,也符合营口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995吨/年、二氧化硫126吨/年要求。中国石化金陵分公司建设25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项目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厂区内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74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0.5万元,占总投资的1.2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5月开始土建施工,2006年7月250万吨/年的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建成,2006年7月经江苏省环保厅核准同意投入试运行。环评编制单位: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金凌设计院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加热炉和重沸炉合用的烟囱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燃料为燃料气;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含油污水单独预处理后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废催化剂和活性污泥等,均得到妥善处置。三、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83 mg/m3、76 mg/m3,林格曼黑度均小于1级,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值为3.1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污水处理场排口的pH值范围为8.00~8.04,CODCr、石油类、挥发酚、氨氮(NH3-N)、硫化物、氰化物的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88mg/L、1.0mg/L、0.017mg/L、9.90mg/L、0.308mg/L、0.014mg/L。固态废料为加氢反应器定期卸出的失活催化剂、废保护剂和废瓷球,再生使用;污水处理场的污泥综合利用。达到“零排放”。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和COD、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悬浮物、氨氮以及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的年排放总量均达到江苏省环保厅核准的总量指标要求;固废“零排放”。中石化股份公司金陵分公司炼油—化肥资源优化、化肥原料技改工程(原金陵石化公司化肥厂煤代油改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技术改造,将原有合成氨以石脑油为原料的生产的基本工艺改造为高硫焦掺和高硫煤作为造气原料,从而新增了3万吨/年氢气产品,新建相当于47万吨/年合成氨规模的气化及净化装置,新建火炬1座,新建废污水处理设施,依托金陵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装置处理含硫尾气。维持化肥厂原有合成氨装置生产能力30万吨/年,尿素装置生产能力52万吨/年不变。建筑设计企业: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工程投资: 10.63亿元(含2995.27万美元)。其中环保投为0.3935亿元,占总投资的3.7%。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3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2005年9月建成。2005年9月经江苏省环保厅同意投入试运行。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环境保护研究所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金凌设计院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项目产生的废气为火炬的燃烧废气黑度,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废催化剂和活性污泥等,均得到妥善处置。三、验收监测结果火炬燃烧废气林格曼黑度均小于1级,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所依托的金陵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装置硫回收吸收塔尾气焚烧炉排放燃烧烟气中SO2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262 mg/m3、 7.08kg/h,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H2S的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4kg/h,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最大监测值为0.4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总排口废水的pH值范围为8.31-8.38,CODCr、石油类、悬浮物、氨氮(NH3-N)、挥发酚、硫化物、氰化物的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 39mg/L、未检出、45mg/L、4.55mg/L、0.002L mg/L、0.014mg/L、0.012mg/L,均符合《合成氨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WPB4-1999)表2大规模的公司排放限值。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mg/L,达到参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技改项目产生的固废最重要的包含:水煤浆气化灰渣、CO变换废催化剂、甲烷化产生的废催化剂、污水处理场的活性污泥。水煤浆气化灰渣由金陵公司热电厂回收利用;CO变换废催化剂、甲烷化产生的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商回收利用;污水处理场的活性污泥用于制水煤浆。固废达到“零排放”。验收监测期间,3个厂界噪声监测点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56.2-57.9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8.4-49.8dB(A),均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总量核算根据结果得出,公司废水污染物COD、石油类、氰化物、氨氮、硫化物年排放总量均达到江苏省环保厅核准的总量控制指标。固废“零排放”。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扩建工程(2×200MW供热机组)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建设2台670t/h超高压高温煤粉锅炉和2台210MW可调整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工程配套建设:4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一套石灰石--湿法脱硫设施、工业废污水处理装置、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脱硫废污水处理装置、煤水油水处理装置、中水处理系统、气力输灰系统、冷却水系统等。对很多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区绿化面积为73000平方米。
建设单位: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市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1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1196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1.8%。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11月28日开工建设,2006年6月30日1#机组投入试运行,2006年7月13日脱硫系统投入试运行。环评编制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研究院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察设计院、南京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河南省第二火电建设公司、南京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验收监测结果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7 mg/m3、125 mg/m3、502 mg/m3,烟气黑度为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工业废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脱硫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总排放口各污染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厂界噪声除冷却塔侧南厂界点夜间测定值超标外,其余值均符合GB12348-90《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限值。厂区西北侧后漳消村居民点昼、夜间噪声均符合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限值。固态废料主要为燃煤燃烧后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2006年固态废料年产生量约为20.35万吨,其中粉煤灰和炉渣为18.94万吨,石膏1.41万吨。固态废料全部综合利用,大多数都用在制水泥、制砖、石膏制造等。各污染物年排放总量:SO2为754吨 , 烟尘为215吨 , COD为5.98吨 ,氨氮为0.194吨 ,石油类为0.006吨 ,均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豫环监[2004]98号文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SO2:820吨/年,烟尘:350吨/年,COD:32吨/年,油类:3.5吨/年,氨氮:6.5吨/年)。吉林大安油田石油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MI能源公司建设地点:吉林省大安市工程投资:总投资9.5亿元,实际环保投资3860万元,占总投资的4.06%。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1月开始钻井工程,2005年5月大安联合站竣工投入试运行。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吉林石油集团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验收监测单位:吉林省白城市环境监测站二、验收调查的最终结果加热炉均采用自产低硫天然气作燃料,能轻松实现达标排放。油气密闭集输,站场NMCH无组织排放源可以达标。钻井废水进入井场泥浆池,上清液运至联合站污水处理场做处理。采油废水作为掺水回用或进入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回注。生活垃圾污水经设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够完全满足一级排放标准要求。钻井废物排至井场泥浆池中干化后填埋处理;井场废物清理、回收,恢复原地貌。落地油的回收率达99%;回收的落地油和油泥采用油泥加温设施做处理,泥土中石油类远小于有关标准厂界噪声监测显示中转站、大安联合站厂界噪声满足达标要求,不会造成扰民现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通过合理布设井位、地面建设严控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貌等减少占地和生态破坏,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避开候鸟迁徙和繁衍的春、秋季节,并尽可能远离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播撒草籽以助植被恢复。各种生态保护的方法对于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生态环境恢复等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本项目存在油气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针对各种事故风险,建筑设计企业采取了大量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有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平班水电站工程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贵州省交界红水河上游南盘江上工程投资:17.73亿元环保投资:3604.70万元,占总投资2.03%试运行时间:2004年12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环评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验收调查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工程对施工期采取比较有效废水净化处理、防尘、降噪、垃圾收集等环保措施减缓工程建设对旁边的环境影响。工程对弃渣场、电站厂坝区、进厂道路两侧、生活区均采取了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工程,满足生态保护和恢复指标要求。对工程涉及文物采取搬迁或挖掘清理措施。各移民安置区生活垃圾污水均经过简易化粪池和沼气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作为有机肥料,移民安置区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进行绿化,并设置排水沟,土地开发采用水平梯田开发方式。三、验收调查的最终结果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采取的环保措施能够很好的满足环评报告以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要求,施工期未造成大的环境影响,当地群众和环保部门也未收到污染投诉。工程试运行期间排放污染源较少,试运行期水库和坝下均未发现水质不正常的情况。工程对办公生活区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效果较好,能够很好的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根据现场调查和走访,水库初期蓄水和运行期间坝下河段发生短期断流,由于坝址下游200米处有支流新洲河汇入,通过走访两岸居民,工程初期蓄水期间没有对其取水产生一定的影响,无取用水纠纷事件发生。工程已对弃渣场、临时生活区以及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或复垦措施,其中弃渣场植被恢复覆盖率达70%以上,成活率达90%以上,电站厂坝区、生活区绿化面积达50%工程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能够很好的满足生态保护和恢复指标要求。工程调整后各移民安置点均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选址基本合理,移民安置生活垃圾污水采用简易化粪池和沼气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对周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浙江省500kV双龙~丽水~瓯海II回输电线路工程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建设分公司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丽水市、温州市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29626万元,环保投资520万元,占实际投资的1.76%。工程建设情况:工程2006年8月30日开工建设,2007年7月3日全线日投入试运行。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视测定技术中心验收调查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二、验收调查的最终结果工程沿线敏感点距输电线路净空距离最近住宅的工频电磁场均达标;结合断面监测结果,随着距边导线距离的增大,工频磁场逐渐减小,呈衰减趋势;因此,本工程沿线调查范围内所有住宅的工频电磁场均能够达标。工程沿线敏感点附近区域(包括农田环境)线路下方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千伏/米。工程沿线m处的无线电干扰场强值达标。工程建设对沿线区域植被影响很小;对珍稀保护动植物未造成影响。工程弃渣在每个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平整,不外运堆置。牵张场及人抬道路不涉及土石方挖填。施工期间,塔基区产生了一定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占地区域实施了植被恢复措施,新增水土流失量大幅度减少。根据声环境监视测定结果,工程沿线敏感点距输电线路最近住宅的昼夜噪声均达标,因输电线路发出的噪声随着距离的增加呈衰减趋势,因此,本工程沿线调查范围内所有住宅的昼夜噪声均能够达标。对于泽雅水库段线路,通过走访工程区附近居民及实施工程人员,塔基施工产生的废水、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均未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经调查,工程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2025 平方米,赔偿款已按协议要求发放到户,且当地政府解决了宅基地,大部分居民已新建或正建住宅。衡昆国道主干线平远街至锁龙寺公路工程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云南平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地点:云南省弥勒县、开远市和砚山县工程投资:实际总计投资为28.75亿元,环保实际投资为7941.53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76%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11月16日开工,2007年2月17日完工通车环评编制单位: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云南省文山州环境监测站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工程施工期严控“三废”的排放和实施工程人员的管理,避免了施工对水体造成污染和水土流失。通过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了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干扰;还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视测定工作;并委托专业公司对沿线野生植物资源做出详细的调查,并成功移植保护了大树300余株。营运期,建筑设计企业加强了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的管理,制订了危险品运输应急预案。跨越南盘江的南盘江大桥、K121+830大桥已采取了加强型防撞栏设计。公路边坡、中央隔离带、互通式立交、收费站等处均已完成植树种草工作,目前恢复效果较好。三、验收调查的最终结果本工程实际永久性征地面积为4741.22亩,实际占用的旱地最多,比例为33.29%。经沿线调查,本工程占用耕地对农业生产影响不大。本工程临时占地总面积1849.35亩,施工结束后均已平整恢复。根据现场踏勘以及建筑设计企业的介绍,本工程沿线未设置取土场,全部采取商业购土,并且与供土单位签订了取土合同。工程全线亩。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弃土场均已复耕或采取绿化等植被恢复措施,目前大多数恢复效果良好。沿线两侧、中央隔离带、互通立交、边坡、收费站等均已绿化,种植了大量乔木、灌木、草皮等。声环境敏感点16个,包括村庄14处、学校1处、医院1处。通过敏感点监测结果可知,在现有车流量条件下,工程沿线敏感点昼间、夜间均不超标,能达到相应噪声标准限值。昼间等效声级为46.2dB,夜间等效声级为45.5dB。沿线的服务设施均采用化粪池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锁龙寺主线收费站、阿三龙收费站、隧道管理所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边沟。双鸭山热电工程(2×200MW机组)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7.1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04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6.08%。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3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11月30日和12月9日建成投运。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福建龙净环保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环保设施实施工程单位:福建龙净环保公司、哈尔滨庆华市政环境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