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执行《公共场所卫生办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办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办理标准》《公共场所规划卫生标准 第三部分:人工游水场所》的有关要求,2024年入夏以来,福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查看和国家“双随机”作业,对市级答应的游水场所展开监督查看,催促游水场所执行各项卫生办理要求,完善毛发过滤器、补水计量专用水表、加氯机、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等水处理设备的装备,加强游水场所的卫生办理能力,促进提高游水池水的卫生质量,保证大众的卫生健康权益。现将各游水场所的水处理设备装备合格状况公示如下: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大街铜盘路261号福建省福州市铜盘中学校内体育馆一楼的游水馆内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大街温泉公园路53号花园台3#楼及3#楼连接体二层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大街屏西路110号A-ONE运动公园内B30号一楼游水馆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55、57号三迪联邦大厦负1层、负1层夹层、1层、4层、39-55层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街金康路160号金山万科里B1-93/94-07号舱位
为保证最佳阅读作用,建议您运用以下阅读器版别:IE阅读器9.0版别及以上; Google Chrome阅读器 63版别及以上; 360阅读器9.1版别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