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老年人居家照护条件,进步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政府以老年人购买适老化产品给予补助的方法,为全区有需求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家庭供给适老化改造服务,支撑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资料置办。
补助规范: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据实补助,补助上限每户5000元。60—79周岁老年人补助60%,补助上限每户5000元;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80%,补助上限每户5000元。
补助目标:全区60周岁及以上(1964年12月31日及曾经出世)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家庭。
补助规模:对置办《居家适老化改造物品和资料置办主张目录》内的物品和资料来补助,对改造中的安装费、工时费等不予补助。
补助时限:自北京市作业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如补助资金额度提早运用完毕,及时发布方针完毕公告。
不重复补助。2024年1月1日以来,已享用各类居家适老化改造政府补助(含无障碍改造或恢复辅具购买政府补助)的老年人家庭,此次置办同种类型的产品不再给予补助。享用此次补助的老年人家庭,五年内置办同种类型的产品不再重复享用补助。
依据《作业方案》,老年人家庭提交的收据资料等日期应为方针施行期限之内,即10月12日(含当日)之后的收据为有用收据,补助方针施行前购买的物品或资料不能享用补助。
老年人家庭经过“北京养老服务网小程序”——“北京市促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消费补助”客户端,提出消费补助请求,可由其子女或亲属代为请求。按要求上传老年人身份证和请求承诺书,以及房产证明、租房合平等资料(依照“一户一补”要求,如房产证明中产权人名字与请求人名字不一致,还需供给户口本等证明资料,可证明产权人与请求人关系为“一户”),体系会依据老年人填写的居住地将请求信息推送到所属大街处理,老年人居住地大街对申报资料来初审。
依据《北京市加力支撑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施行方案》,要求“积极支撑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资料置办,推动城乡特困、低保、低收入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作业”。在此次补助方针中,优先保证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置办需求,在10月25日前会集处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提出的置办请求,10月26日起处理其他老年人提交请求。第一阶段未请求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如有志愿,在方针施行期内均可请求,并享用优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