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王某、吴某等人向霍邱县人社局投诉,反映在安徽联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从事二手房出售和装饰事务等作业,被拖欠薪酬
经查,行为人安徽联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及其负责人隋某、朱某某、李某某未依法付出50名劳作者从2023年7月起至2024年1月止的薪酬酬劳,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29706元。
2024年2月26日,霍邱县人社局向该公司及负责人隋某、朱某某、李某某下达《劳作保证督查期限整改指令书》(邱人社监令〔2024〕23号),该单位及负责人逾期未实行。
2024年3月20日,霍邱县人社局将该公司及其负责人隋某、朱某某、李某某以“涉嫌拒不付出劳作酬劳罪”移交公安部门处理。2024年6月14日,公安部门对安徽联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隋某同意刑拘,6月17日,上网追捕,现案子正在处理中。